语文教育((3年制专科/免费师范/汉语言/民考汉))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660201 专业名称:语文教育(3年制专科/免费师范/汉语言/民考汉)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合新疆,尤其是南疆四地州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所需的农村中小学合格语文教师为目标。
三、培养规格:
本专业员工学习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相关技能的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具备从事语文教学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一)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知识和能力素质:
1.具有扎实的从事初中等语文教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职业技能,具备独立从事中小学语文公司产品工作的能力。
2.能较熟练地运用教育理论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适应中小学语文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
3.掌握汉语普通话和计算机的基本运用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专科生的合格标准。
(三)身心素质: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
四、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五、主要课程: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础、教育技术学(文科)、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写作基础、学科教学论、语文学科小学新课程标准解读、教育学、心理学、班主任工作技能、民间文学、教师口语等。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见习(含教育实习、专业实习):6-8周
2.实训(微格教学):18学时
3.实习支教(免费师范生):18周
4.社会调查:6学时
5.讲座及学术报告:
6.其他课程或环节:
(以上实践环节各专业根据需要选择开设)
七、修业年限:
三年制专科。
八、学分要求:
本专业员工总学分为130,其中必修课学分为111,选修课学分为19,课内教学学分为122,实验教学学分为0,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为8。
九、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
表3:语文教育(师范类)专业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分配比例表(汉语言班/民考民班)
课程类别
| 总学分
| 总学时
| 所占比例
| 备注
|
理论
| 实践
| 总学时
|
通识教育课程
| 19
| 384
| 36
| 420
| 22.10%
| |
专业教育课程
| 专业核心课程
| 38
| 496
| 144
| 640
| 33.68%
| |
集中实践环节
| 8
| 56
| 68
| 124
| 6.52%
| |
专业类课程
| 11
| 144
| 32
| 176
| 9.26%
| |
| | | | | | |
教师职业技能课程
| 教师教育课程
| 28
| 372
| 116
| 488
| 25.68%
| |
实践教学课程
| 实践教学活动
| 22
| 0
| 24
| 24
| 1.26%
| |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 4
| 20
| 10
| 30
| 1.57%
| |
合计
| 130
| 1472
| 428
| 1900
| 100%
| |